法令規章-114年教師線上資安研習
一、本府114年1月21日府教務字第1140017209號函諒達。
二、查旨案課程表場次3、4、5為學校(資通安全責任等級D級之各機關)教職人員每人每年應接受三小時以上之資通安全通識教育訓練之規定課程,以增進網路科技正向運用效益。
三、次查上揭部分課程已於教育部磨課師平臺下架,爰調整場次4、5課程,以提供學校教師彈性調整實施之參考。
相關檔案
114年度資通安全暨資訊科技融入教學教師研習實施計畫(修正版).pdf
相關連結
磨課師平臺
發布時間: |
2025-02-07 10:00:45 |
發布單位: |
九湖國小教導處 |